一、招生对象
(相关资料图)
(一)具有本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下同)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
(二)父母双方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 6 周岁(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填报信息。
2023 年 7 月 3 日 8:30 至 7 月 9 日 17:30,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扫描下图“南宁市幼升小家长填报二维码入口”进行网络填报信息。
(二)网上同步初审。
由招生工作人员对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系统生成分配现场核验地点,系统发送短信提醒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三)现场核验材料。
2023年7月8日至7月9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到网络填报信息成功后系统分配的现场核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材料和确认报名信息。
注:请带上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后复印件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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