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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鑫信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3 月 17 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创业板定位,关于历史沿革,关于股权激励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深耕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多年,是一家专注于工业自动化和智能化设备 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核心产品主要包括整机测试设备、模组测试设备、组包装设备以及线体自动化设备,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新能源、半导体等领域,致力于帮助客户实现生产自动化、产线智能化以及 " 无人工厂 " 等产品制造环节的关键转型升级。
2022 年我国智能制造装备市场规模约为 2.68 万亿元,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智能检测和智能组包装设备的市场规模约为 1,388.07 亿元至 1,735.08 亿元,发行人面对的市场广阔。 未来随着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人口结构变化导致的用工成本上升、智能制造渗透率的提升、电子产品内部结构精密度提升以及系统性解决方案的推广,我国智能制造装备、智能检测、智能组包装行业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发行人在消费电子行业的主要下游终端客户为安卓产业链的头部品牌。不同于苹果产业链较为单一的代工制造体系,安卓产业链内随着智能产品线的丰富、以及生产专业化分工的发展,采用 ODM 模式制造的智能产品越来越多。因此,发行人直接客户既包括比亚迪、富士康、光弘科技等 EMS 企业,亦涵盖华勤技术、龙旗科技、闻泰科技、天珑集团、中诺通讯等头部 ODM 企业,且发行人为上述 ODM 头部公司的重要设备供应商。
2016 年底,寅桂一号基于发行人经营情况未达其投资预期,主动向发行人及相关股东表达退股意向,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寅桂一号不再持有鑫信腾有限(以下简称 " 本次股权转让 ")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4 月 5 日,鑫信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宜:同意寅桂一号将其所持鑫信腾有限全部股权(即鑫信腾有限 27% 的股权,对应鑫信腾有限 270 万元出资额)以 2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郑国荣。 2017 年 4 月 5 日,寅桂一号、郑国荣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 " 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寅桂一号将其占鑫信腾有限 27% 的股权以 2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郑国荣。 2017 年 4 月 27 日,鑫信腾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在深圳市监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郑国荣提供的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银行流水及银行回单,并对郑国荣进行的访谈,就寅桂一号退出,郑国荣已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2017 年 4 月 17 日、2017 年 5 月 26 日、2017 年 10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1 月 8 日向寅桂一号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27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事宜由寅桂一号及郑国荣等相关方协商一致确定,为转受让方真实意思表示,转受让方已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的情形;且如本题之 "(一)寅桂一号股权转让的背景、转让价格、款项支付时间、工商登记变更时间 " 所述,本次股权转让经由鑫信腾有限当时的全体股东(含寅桂一号)审议通过及签署相关的股东会决议,已于 2017 年 4 月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本次股权转让合法有效;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寅桂一号及郑国荣均未就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事宜向人民法院起诉。故本次股权转让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纠纷。
根据《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约定:"A 类持股员工所持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 3 年内或公司上市后 12 个月内(以孰晚为原则)、B 类持股员工所持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自其持股之日起 3 年内或公司上市后 12 个月内(以孰晚为原则),在持股员工不存在本办法第 4.4 条规定的情形下而离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要求持股员工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持股员工所持有的财产份额 ",发行人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存在等待期、服务期的约定。由于上市后的回购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因此等待期(服务期)为授予日至发行人上市之日。根据创业板审核历史经验数据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预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左右完成挂牌上市。因此,发行人对于存在服务期约定的员工股份支付在授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股份支付授予满三年孰晚的日期之间进行分摊。
对于授予给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摩勤智能和珠海睿宸的股份支付,不存在服务期约定,系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发行人于授予时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分别为 270.80 万元、2,392.97 万元、1,576.91 万元和 471.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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